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中麟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6民终73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西中麟投资有限公司,住***。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0MA5NGFN28W(1-1)。 法定代表人:孙凯。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景亮,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广西中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麟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20)桂0602民初2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6月10日立案。 本案按上诉人广西中麟投资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上诉人已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广西中麟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蒙志相 审判员黄玉霞 审判员李丽莉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 法官助理黄颖 书记员胡琳颖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