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天润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606民初1280号 原告: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住所地:襄阳市长征路34号。 负责人:叶轮,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洁,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湖北天润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襄阳天润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襄州区经济开发区伙牌工业园天润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方清涛,系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与被告***、湖北天润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7日立案。原告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 本案按原告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胡晓波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 法官助理宋楠 书记员王睿 |
| 裁判日期 | 2020-06-01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