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瑞士达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给付原告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金1733511.50元;

二、反诉被告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反诉原告***261625.80元、退还反诉原告***保证金300000元;

三、驳回原告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五、上述一、二项冲抵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71885.70元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32100元、鉴定费21000元,共计531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被告各负担2655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5270元、鉴定费12800元,共计28070元(反诉原告已预交)由反诉原、被告各负担14035元。相冲抵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5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按照上诉请求金额计算)。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账号:10×××94(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本院随卷移送)。

裁判日期 2018-12-28
发布日期 2020-07-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