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聚龙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与安徽省聚龙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凤山豪庭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 二、安徽省聚龙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车位使用费168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0元,减半收取110元,由安徽省聚龙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