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海铁港建材有限公司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宜昌市江南城市信用社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2018)鄂0502民初107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