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尉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尉氏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223执保803号 史爱玲(申请人)、王树霞(被申请人): 史爱玲与王树霞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执行保全,于当日对王树霞(被申请人)驾驶的豫B×××××号轻型栏板货车(保全金额20000元)予以扣押。至此,史爱玲(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的(2020)豫0223财保397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承办人:王子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 :胡靖文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