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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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市价格事务有限公司 洛阳阳光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洛阳市瑞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洛阳市瑞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4170元; 二、驳回洛阳市瑞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6元,减半收取计1178元,由洛阳市瑞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10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负担968元。鉴定费4450元,由洛阳市瑞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225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负担22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