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蓝沁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星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被申请人唐葡为(2020)浙0110执恢354号案的被执行人。被申请人唐葡对被执行人浙**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付申请执行人杭州蓝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星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履约保证金1500000元及相应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申请执行费17583元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0-7-2
发布日期 2020-07-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