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蓝沁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星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追加被申请人唐葡为(2020)浙0110执恢354号案的被执行人。被申请人唐葡对被执行人浙**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付申请执行人杭州蓝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星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履约保证金1500000元及相应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申请执行费17583元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20-7-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