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0万元,或者查封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的房屋【产权证号为鄂(2016)松滋市不动产权第0003898号】。

案件申请费152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7-9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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