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饶县众邦饲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40万元(交通银行东营胜利支行,账号:62×××87;东营银行八分场支行,账号:62×××91;中国农业银行垦利永安分理处,账号:62×××66;中国银行东营胜北支行,账号:23×××46CNY0;中国建设银行东营分行信用卡中心,账号:62×××84_156_1;中国建设银行东营分行信用卡中心,账号:46×××35_156_1); 二、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40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营市河口市场营业所,账号:62×××24); 三、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6月9日起至2021年6月8日止。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支付。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