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台市东源电器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常州市金坛润德橡塑制品厂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东台市东源电器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00000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保全费1520元,申请人常州市金坛润德橡塑制品厂已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