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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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玛纳斯县园艺场 玛纳斯县汇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