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吉H×××26号车

辆车籍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存款(账户为

43XX99)20万元,冻结期限为二年;

冻结被申请人***微信账户yilin9969内存款5

万元,冻结期限为二年;

四、查封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即担保人乔焕单独所有的吉(2018)延吉市不动产权第0017859号房屋产籍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保全费2,2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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