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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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吉H×××26号车 辆车籍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存款(账户为 43XX99)20万元,冻结期限为二年; 冻结被申请人***微信账户yilin9969内存款5 万元,冻结期限为二年; 四、查封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即担保人乔焕单独所有的吉(2018)延吉市不动产权第0017859号房屋产籍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保全费2,2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