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康知家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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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广东康之家云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康之家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康知家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2737135元以内予以查封,或冻结、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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