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临汾市东盛利源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款33917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3917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自2018年8月31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时止。) 二、被告东盛利源物流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46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5062元,由***、东盛利源物流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