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营口宝迪财物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营口兴诺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营口琨城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在承保的辽H×××××重型半挂牵引车、辽H×××××重型罐式半挂车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货物责任限额内给付原告颜某某保险金72052元;

二、被告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在承保的辽H×××××重型半挂牵引车、辽H×××××重型罐式半挂车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限额内给付原告颜某某保险金42600元;

三、驳回原告颜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上列一、二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00元,评估费4000元,由原告颜某某负担107元,被告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负担659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7
发布日期 2020-07-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