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途客易达(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途客易达(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电桩租金1800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途客易达(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18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6月1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36元,减半收取计1668元,保全费1287元,共计2955元,由原告***负担2892元,由被告途客易达(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