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圣宝房产代理有限公司 马鞍山四季青服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撤回对马鞍山四季青服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圣宝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王文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6400元,由***负担。 代理审判员童栎丞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陈若星 |
| 裁判日期 | 2017-1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