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圣宝房产代理有限公司
马鞍山四季青服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撤回对马鞍山四季青服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圣宝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王文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6400元,由***负担。

代理审判员童栎丞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陈若星

裁判日期 2017-12-28
发布日期 2020-07-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