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浏阳市集里出口礼花厂
浏阳市复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浏阳市吉利印刷包装厂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浏阳市吉利印刷包装厂、林建光、熊晓洁、浏阳市集里出口礼花厂、廖爱国、刘宜才、浏阳市复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王计武存款3743158.91元(未计算利息及申执费)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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