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罗曼缇服饰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市罗曼缇服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南派丝绸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6310元及违约金(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罗曼缇服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深圳南派丝绸控股有限公司偿付律师费2万元; 三、被告***对上述两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驳回原告深圳南派丝绸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057.75元、公告费520元由两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11-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