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新思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无锡新思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购车款379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748元,减半收取374元,由被告无锡新思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裁判日期 | 2020-3-17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