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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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庆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堂支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庆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堤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小淀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山东庆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堂支行的账户(账号:9***562915)存款150375元,实际冻结633.55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 二、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堤头支行的账户(账号:62×××70)存款150375元,实际冻结1458.16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 三、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小淀支行的账户(账号:62×××75)存款150375元,实际冻结1328.06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 四、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账号:085e9858ec9cd461b3102374e@wx.tenpay.com)存款5019.66元,实际冻结3910.21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