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广西匠工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农垦国有九曲湾农场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广西匠工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1142920元的财产。 查封(冻结或扣押)期间,未经法院许可不得转移、毁损、变卖、赠与、抵押被查封(冻结或扣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