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会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军等人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合同》对原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原告***对该借款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二、被告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消除原告***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记录; 三、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被告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