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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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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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尚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鱼台县产四处;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只准使用,不准转移、变卖、出租、抵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7-7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