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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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中耕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三方于2018年10月15日签订的《解除合同协议》无效。

案件受理费11000元,由被告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中耕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裁判日期 2020-6-22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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