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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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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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中耕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三方于2018年10月15日签订的《解除合同协议》无效。 案件受理费11000元,由被告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中耕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 裁判日期 | 202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