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东笙隆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通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通江县诺江粮食管理站撤回对被告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东笙隆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2,948元,减半收取11,474元,由原告通江县诺江粮食管理站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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