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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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2011年11月9日签订的《软件合作开发技术协议》于2014年11月18日终止; 二、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五日内向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损失300000元; 三、驳回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42356元,由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40731元(已交纳),由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交纳162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