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砀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321执保322号

申请保全人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保全人王新建、李小花、杨凯、王梦丽、陈留安、黄巧云、李玉棒、李美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求我院冻结被保全人王新建、李小花、杨凯、王梦丽、陈留安、黄巧云、李玉棒、李美芹金融账户存款260000元,经我院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上述被保全人金融账户存款部分可供冻结。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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