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市裕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聊城市鑫基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裕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万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山东聊城裕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市裕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聊城万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聊城万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及被申请人聊城市鑫基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万股股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7-09
发布日期 20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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