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固诺商贸有限公司
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104执保641号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睦路支行、刘志元、沈阳固诺商贸有限公司、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盖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刘刚、张淑云: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睦路支行与刘志元、沈阳固诺商贸有限公司、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盖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刘刚、张淑云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冻结了刘志元两个银行账户。至此,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睦路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0104民初242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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