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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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沈阳固诺商贸有限公司 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104执保641号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睦路支行、刘志元、沈阳固诺商贸有限公司、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盖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刘刚、张淑云: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睦路支行与刘志元、沈阳固诺商贸有限公司、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盖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刘刚、张淑云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冻结了刘志元两个银行账户。至此,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睦路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0104民初242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