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源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台州屹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
法院 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申请人河北源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的银行账户11×××99_1中的存款310000元予以冻结。

二、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止。

案件申请费2070元,由申请人保定市浩腾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15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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