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省宜宾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524执恢171号 苏培秀、四川省宜宾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2019)川1524民初329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培秀与被执行人四川省宜宾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四川省宜宾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款187100元,执行到位案件受理费2021元,收取执行费2737元,合计191858元。被执行人四川省宜宾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履行完毕,故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