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冠通车辆有限公司 冠县仁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聊城聊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开元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保全人聊城聊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冠县仁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山东冠通车辆有限公司、山东开元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01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