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商洛市轩元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银昱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焦作市信雅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02民初217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焦作市信雅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廉金枝,董事长。 被告:商洛市轩元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清杰,总经理。 被告:山东菏泽荷能科技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单县清化科技供热制冷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谢建国,董事长。 被告:山东银昱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金保都,执行董事。 被告:苏州市仁泰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顺发,总经理。 原告呼建平与被告焦作市信雅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市轩元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菏泽荷能科技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单县清化科技供热制冷有限公司)、山东银昱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苏州市仁泰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减、缓、免交诉讼费申请。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苗滋滨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王梦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