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 河南宇隆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供用电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1023元,减半收取15511.5元,由上诉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