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扣划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康市国群非金属矿有限公司
陕西鑫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执行人安康市国群非金属矿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汉滨营业部账户的存款190000元予以划拨,划拨至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账户26740101040004898(开户行:农行安康汉滨支行营业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6
发布日期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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