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白城市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8执214号 李娜: 李娜与白城市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65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653.00元,其中,逾期交房违约金20,488.00元,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违约金186.00元,仲裁费用979.00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李娜。本案执行费225.00元已从拍卖房屋所得价款中予以扣除。至此,李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白城仲裁委员会(2018)白仲裁字第250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8执214号 白城市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李娜与白城市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65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653.00元,其中,逾期交房违约金20,488.00元,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违约金186.00元,仲裁费用979.00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李娜。本案执行费225.00元已从拍卖房屋所得价款中予以扣除。至此,李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白城仲裁委员会(2018)白仲裁字第250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