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莱州华鲁蓄电池有限公司 杭州凌宇包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1100万元,用以回购***所持山东莱州华鲁蓄电池有限公司30%股权。 案件受理费92800元,由被告***、***、***、***、***、***、***、***、***、***负担。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申请退诉讼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