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502民初5621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彝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樊敬,贵州锐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6日立案。原告***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未按通知要求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田锟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张旺

裁判日期 2020-07-17
发布日期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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