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西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钧量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铭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江西铭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贵州西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共计4,320,000.00元人民币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自冻结之日起一年。

保全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苏州钧量投资有限公司。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5
发布日期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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