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北京北方文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群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抵押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北方群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注销机动车牌号为×××(车架号为xxxx)的车辆抵押登记。

案件受理70元,由北京北方群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由北京北方群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起诉公告费260元已由***预交,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径行给付***,判决公告费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08-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