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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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玉环捷瑞泰丰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中开金广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捷瑞泰丰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77650026.28元和相应利息等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捷瑞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为277650026.28元的财产。 三、被执行人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捷瑞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按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开金广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