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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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登电集团铝加工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8844元,减半收取4422元,由原告登电集团铝加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