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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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3378.71元。 二、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继承吴江北遗产的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10.04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8元,减半收取254元,由被告***、***在继承吴江北遗产的范围内负担134元,由原告***负担1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