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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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海伟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京市丰台区珠江峰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574元,由北京市丰台区珠江峰景小区业主委员会负担(已交纳24323元,剩余1925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