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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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的位于安庆市开发区中心大街102号英德利花园11幢2单元2105室(房地权宜房字第50118964、50118965号)房产所有的查封。并解除该房产的抵押权。

二、安庆市开发区中心大街102号英德利花园11幢2单元2105室(房地权宜房字第50118964、50118965号)房产所有权归买受人丁鹏(身份证)所有,上述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丁鹏时转移;

三、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裁定仅适用于需办理过户手续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9-16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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