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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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盛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南京长江协盛商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旺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长江联合置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南京长江协盛商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后第十日,在其住所地即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砂珠巷小区12幢201室,提供自2006年7月4日起至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的全部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供原告长江联合置地有限公司及委托的专业人员查阅、复制。 二、被告南京长江协盛商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后第十日,在其住所地即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砂珠巷小区12幢201室,提供自2006年7月4日起至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的全部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长江联合置地有限公司及委托的专业人员查阅、复制。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南京长江协盛商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