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金典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吕梁市离石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元氏县冠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中阳县安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1953元; 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8757.7元; 被告吕梁市离石通达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195.3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60元,由被告***负担699元,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负担699元,其余由原告负担。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