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航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武安市午汲轧钢厂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2018)冀0481民初337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江苏航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原泰兴市锦海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680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